1、在决定实施审核后,由审核方案管理人员或审核组长与受审核方建立初步步联系,与受审核方的代表建立沟通渠道。
2、对审核日期、日程、路线、顺序等做出安排,提供审核组组成的信息。
3、当审核组长认为受审核方提供的信息不充分时,可向受审核方索取有关文件和资料、记录。
4、当审核现场有安全要求、保密要求、洁净要求时,受审核方应向审核组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并协商解决措施。
5、对陪同人员的需求达成协议,如有观察员随同审核组活动,也应通知受审核方,征得受审核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