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文件合格——文审通过,文件符合审核准则要求,可以进入现场审核;
2. 文件基本合格——文审原则通过,审核组长通知受审核方,并明确修改时间及重新审查方式;
3. 文件不合格——文审不通过,审核组长应通知审核委托方、审核方案管理者和受审核方,并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如果文件不合格,可请受审核方修改,并明确修改时间及重新审查方式;若文件不充分,可索取文件清单,从中选择拟审的文件或通过初访来收集必要的信息,在文件重要问题未解决前,不要及早扩大审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