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dsyc 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