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食品伙伴网学习平台!
| 返回食品伙伴网 | 学生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打印]添加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768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3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1.“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6,010-88225128;
 
  2.“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9,010-88225153;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王雅文,联系电话:0531-51751176。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 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及时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