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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析

危害评估的理解要点1

理解要点:

   将7.4.2条中已识别的危害进行危害评价,以确定需组织进行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

   在进行危害评价时,可考虑以下方面:

   a) 危害的来源,如危害可能从“哪里”(如设备、人员、加工或添加成分等)和“如何”(如引入、繁殖或增加)引入到产品和环境中。

   b) 危害发生的概率

   c) 危害的性质(如致病菌繁殖、产生或污染,产生毒素的能力等)。

   d) 危害可能导致的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程度(如大致可分为:“严重”、“显著”、“轻微”和“不显著”)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产品特性和沟通获得的信息,进行危害评估。当危害评估所需的信息不充分时,可通过科学文献、疾病控制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数据库、专家和专业咨询机构获得更多的信息。

   当评价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时,可考虑同一体系中特定操作前后的步骤、生产设备、生产服务、周边环境以及食品链前后的关联环节。可包括食品链上环节(如原料供方、分包方)和相关社会计划中所采取的措施(如一般的环保措施)。同样,也可考虑食品链下一环节(进一步加工、运输、分销、消费者)中采取的措施。

   如果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引入或产生在没有组织进一步干预的情况下,仍能满足可接受水平,则组织无需对其进行控制。例如,在食品链中的其他环节已实施了充分的控制,或危害不可能在组织内部引入或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极低时。对危害评价的方法和产生的结果应作为记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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