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过程审核涉及多个部门,主管部门必查、相关部门选查。这种方式是以过程为中心来展开审核,一个过程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要到不同部门去审核才能掌握过程实施的情况。按过程审核时,负责该过程的主管部门必查,配合参加该过程的相关部门选查。
优点:目标明确,易于针对标准及体系文件与受审核方实际运行对照。
缺点:重复往返多,效率低,在部门较多的情况下,各部门会全程等候,多次接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