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场审核的记录
为了为认证决定提供充分与足够详细的信息,应记录具体的符合性的审核发现及其支持性证据。审核记录的内容包括:
(l)审核覆盖的区域(如场所、职能或过程),包括审核的线路;
(2)具体的审核发现,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以及支持的审核证据:应包括:
①时间、地点。
②人员:被访问、调查的人员及见证人。
③见到的事实:确定的有审核证据支持的符合的及不符合的事实。
(3)有关问题的报告。
上述内容可以直接作为审核报告的一部分,并记录在相关审核记录中。在确定这些内容的详略程度时,需考虑:
①为认证决定提供充分支持的要求;
②记录应体现认证准则的内容和要求;
③在诸如申诉、策划下次审核(审核组可能不同)情况下,可提供可追溯的要求;
④保持认证连续性的要求;
⑤应记录与审核目的、准则、范围、计划相关的每一个符合与不符合的记录。现场审核记录应能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提供充分的信息,应保持审核记录的清晰、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