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和再认证程序应与初审程序相一致。
一、证后监督的目的
1、监督审核的目的是验证获证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运行,同时考虑组织运作方面的变化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生了不利影响,并确定对认证要求的持续符合性。
2、认证机构根据获证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特点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确定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或频次。当获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可增加监督的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