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各类出口食品工厂的卫生要求,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国家认监委又陆续发布了几个专项卫生规范,原国家商检局发布的对应的注册卫生规范同时废止。目前已发布的卫生规范如下:
(1)《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2)《出口罐头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3)《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4)《出口饮料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5)《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6)《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7)《出口肠衣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这些由中国商检部门强制性实施的卫生要求和规范构成了中国出口食品的GMP,这些法规性的要求和规范是同CAC/WHO的主要卫生规范或美国21CFR一110的规定基本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