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3.1总则
理解要点
根据7.10.1条,受不符合关键限值或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影响的产品均为不合格品。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其中应规定当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评价时,若其满足如下要求时,产品均可放行:
(1)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2)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