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化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化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
3.具有勤奋严谨的学习态度,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热爱教育,崇尚科学,具有完善的人格精神和现代教育观念的21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二)智力能力方面
1.系统地、扎实地掌握化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研究方法。
2.掌握数学、物理、计算机等相关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具有规范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从事化学教学、化学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化学教学的基本技能。
5.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人文素质。
6.了解化学学科以及相关学科前沿理论和最新发展动态;了解化学教育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具备一定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开发创新能力。
7.具有规范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良好的口语表述能力。
二、学制与毕业要求
学制:四年。
毕业要求:学生应修满规定的157学分,德、智、体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
三、授予学位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 化学
2.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物理化学、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化学教学论及化学教学理论与方法、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化工见习、毕业论文等。
4.主要专业实验
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实验、化学工程基础实验等。
5.课程结构比例
各类课程模块学时、学分分布表
(略)
五、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说明
1.军训与军事理论安排在第1学年进行;
2.生产劳动,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总计不少于3周。
3.创业教育及专业素质能力实践:一般安排在第3~7学期,学生应从下列项目中选择2项自主开展实践活动,每项1学分,共2学分,以提交调研报告、实践过程记录及总结报告、论文、作品、课件等成果,作为取得学分的考评依据。
(1)中学化学课程改革调查;
(2)中学化学实验教学改革调查;
(3)泉州地区环境污染情况调查;
(4)教师职业技能实践训练活动(演讲、书法、课件制作等);
(5)应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小实验、小设计;
(6)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和大学生课题;
(7)创业基础;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社会实践主要安排在假期进行。
5.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共17周,毕业论文9周。
6.第三学年要求学生撰写学年论文,参与实验研究等创新活动。
六、各学年周数总体安排
各学年周数安排表
(略)